全校各部門、各班級:
為充分發揮先進典型在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作用,擴大身邊好人評選規模,根據省、市文明辦文件精神和有關要求,結合我校實際,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:
一、工作目標
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會精神,建設文明社會,促進社會和諧,以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,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,充分發揮道德模范引領作用,通過推薦、評議日常生活中發生的感人事跡,引導廣大師生樹立正確的道德觀、價值觀,進一步促進好人好事不斷涌現,推動全院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深入開展。
二、組織領導
為加強領導,規范身邊好人評選工作,成立云南新興職業學院“身邊好人”評選委員會。
主 任:張毅永、李地新
副主任:李艷梅、潘瓊、陸遠烽、楊亞梅、李曉艷
委 員:王文義、羅祥奇、張如銀、孫克松、李漢雄、韋鋒、耿潔、孫超、武正文、胡東、江勇、董偉英、陳林、李艷強
學生發展中心負責“身邊好人”申報、評選日常事務。
三、主要內容
1.評選類別
設立“助人為樂”,“見義勇為”,“誠實守信”,“敬業奉獻”,“孝老愛親”,“勤勞節儉”身邊好人六個類別。
2.基本標準
(1)助人為樂好人:扶貧濟困,助學幫殘,長期主動給他人無私幫助,積極參與各項社會公益事業。
(2)見義勇為好人:臨危不懼,挺身而出,關鍵時刻勇于保護國家、學校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。
(3)誠實守信好人:為人正直,踐守信諾,在工作學習中說老實話、辦老實事,師生或鄰里評價較高。
(4)敬業奉獻好人:立足本職,做好班務工作,教書育人,愛崗敬業,在提高教育教學質量、關愛學生成長、協助班主任協調班級管理工作等方面成績突出,影響廣泛。
(5)孝老愛親好人:孝敬父母,關愛子女,夫妻和睦,家庭和諧,事跡感人,群眾廣為頌揚。
(6)勤勞節儉好人:艱苦奮斗,勤儉持家,厲行節約,反對浪費,不互相攀比,師生一致認可。
四、推選對象
下列人員均可參加推選。
1.已取得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;
2.我校入職半年以上,已經轉正的教職工;
五、基本條件
符合以下基本條件者可申請參選:
1.在校學生:
(1)不挑吃穿、不亂花錢、不盲目攀比,養成艱苦樸素、勤儉節約的好習慣;樹立遠大志向,具有腳踏實地、百折不撓、堅忍不拔、不畏困難的品質,向著崇高的理想邁進;
(2)熱心公益,主動參加社會志愿服務活動,利用假期為孤寡老人、殘疾人和軍烈屬等生活困難人員提供服務;主動投身社區建設,參與社區清潔衛生、環境保護、植綠護綠、公益宣傳和文化活動;
(3)遵紀守法、拾金不昧、無私奉獻、堅持誠信做事,得到家長、老師、同學們的一致肯定;
(4)孝敬父母、尊敬長輩,在同學中主動助人、交心談心、補習功課、幫助有困難的同學;
(5)勤奮向上、品學兼優、態度端正、刻苦鉆研、全面發展遵紀守法,尊德守禮,在校期間無違紀處分,無不文明行為舉止。
所在班級同意推薦上報。
2.專任教師:有理想信念,有道德情操,有扎實學識,有仁愛之心,熱愛學生,愛崗敬業,教學能力強,受到學生好評,在關心學生和同事,人際關系良好,孝敬父母,家庭關系和諧,具有中華民族傳統美德,言行一致,表里如一,所在部門同意推薦上報。
3.行政人員:有理想信念,有道德情操,有扎實學識,有仁愛之心,服從工作分配,遵守勞動紀律,業務能力突出,服務態度優良,團結同事,認真履職,工作有方,成績顯著,廉潔自律,作風正派。
六、推選辦法
1.每年評選一次,12月13日開始啟動并于12月17日前將評選表上報至學生發展中心,教師組具體評定時間另行通知。
學生組具體評選時間及地點:
初評:12月21日中午12:00-14:20
終評:12月23日晚 19:30—21:30
地點:新校區在圖書館405,水海子校區在實訓樓109
2.以部門或班級推薦、個人自薦、同事推薦為主要方式。原則上每個班級可根據實際情況擇優推薦1—2人,教師每個部門按部門人數比例20:1推薦人選,不足10人小部門可推薦1人。
3.被推薦人、自薦人、被聯名舉薦人需按要求上報書面事跡材料,并由所在部門簽署推薦意見,在規定時間內新校區交仁德樓211室心理健康咨詢中心,水海子校區交行政樓318室心理健康咨詢中心,逾期不再受理。
4.教師和學生分別舉辦專場評選活動,評選委員會對照評比標準嚴格評選,入選人名單確定后在校內公示一周。
5.入選人經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確定為校級身邊好人,及時在校內宣傳欄和校園網公布宣傳。
七、表彰獎勵
1.學校向師生身邊好人頒發榮譽證書。
2.通過校園網和學校宣傳欄對身邊好人的事跡進行宣傳。
八、推選要求
1.學校各部門、各班級務必高度重視,落實到位,認真推選,確保質量,及時提交上報紙質推薦表,貼照片一張。做到推薦一人,引領一片,規范身邊好人推選工作,真正發揮先進典型的模范帶頭作用。
2.嚴格推薦標準,寧缺毋濫,體現良好的道德素質和精神風貌。
3.實行動態管理,入選者應主動接受廣大師生監督,上榜期間如有違紀違規行為,立即予以下榜,取消其榮譽稱號。
云南新興職業學院“身邊好人”評委會
2021年12月13日
文:徐曉路
初審:耿潔
終審:李艷梅